答:一、补贴对象:由人社部门批准成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补贴标准:职业介绍机构每成功介绍1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6个月以上者,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元;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3年以下者,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元;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者,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元。
失业人员是指领取过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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