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部门联合出台意见,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首批20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包括亲属关系证明、居民身份信息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申请证明、居民养犬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情况证明(表现证明)、人员失踪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出生证明、健在证明、死亡证明、疾病状况证明、残疾状况证明、婚育状况证明、居民就业状况证明、居民个人档案证明、居民财产证明、遗产继承权证明、市场主体住所证明、证件遗失证明。有网友指出:那该找谁?不该社区开具证明,别的机构又推来推去。。。事情还是办不成。。。。又有网友指出:那如果有什么公司或者机构的需要开证明。那怎么解决?那老百姓又到了尴尬的地步了。还有网友指出:那这些证明有谁开呢?更有网友指出:没人要谁特么愿意开啊!不管管要的人在这管开的。开证明是社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很多时候,一些居民需要开具的证明却让社区工作人员无可奈何。社区作为出具各种证明的“大户”,其实早前就有明确通知要求减负。但是开证明依然是社区最耗费精力的业务之一。虽然政府出台文件要为社区减负,但地方尚无相关配套文件和细则出台,这些“奇葩”证明还是只能为居民开具。社区要开各类“奇葩”证明:交警查扣无法证明来源的摩托车,要居民来社区出具“买车发票丢了”证明;居民在家中死亡,火化时要社区出具“人死了”证明;有关部门提拔干部,需要社区开具“人品证明”……很多到社区办事的人也很委屈,证明不是我要的,是有人管我要的,我自己给自己证明人家又不认,我就想你们给我开个证明,你们为什么要为难我们小老百姓呢?社区不用出具这些证明是好事,但是如果不明确这些证明是哪些部门开,或者是不用开、直接带证件的话,居民们还是只能到社区咨询,社区办不了,到时候居民不理解,只能跟社区吵。需要指出的是,证明的源头在于那些要求出具证明的机构啊!他们非要搞什么证明,目的何在呢?甩锅甩责任呗!有什么问题的时候,把证明找出来:不关我事啊!要彻底解决滥开证明问题,不仅要落实“新规”,堵住出口的“塞子”,更要疏导好要证明的需求,不能把群众夹在一面要证明、一面不给开的尴尬境地。从便民角度出发,一些政府单位和部门对于能够核实的情况应当自行核定,不应该把证明的负担转嫁给群众。即便一些证明确实需要,相关部门也应以“公对公”的形式解决,不能把问题丢给百姓。而且,为了避免在开具证明的问题上互相推诿扯皮、转嫁风险,应建立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对于一些部门、单位借助强势地位,为难群众索要相关证明,应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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