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标准的通知》,对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两方面进行了调整,经区将依据此文件,对于年1月1日后享受补贴政策人员按照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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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此次调整涉及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两项补贴。调整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年度威海市企业最低缴费基数的27.2%的比例给予企业补贴,个人应缴部分仍由本人承担;岗位补贴则参照威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同时,按照年度威海市企业最低缴费基数元、威海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元的标准,两项之和比之前的补贴标准更高。此外,年度威海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元,其中只参加养老保险的,补贴元。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政策有助于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有利于激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岗位的同时,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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