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湖南民生网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大对援企稳岗人社政策的宣传力度,推动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我省对当前正在施行的援企稳岗人社政策进行汇总整理,按人社部统一要求制作了湖南人社政策服务包。这期我们来了解惠民补贴和部分便民利企就业服务。
职业培训补贴(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主要内容: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等就业重点群体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适用条件: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脱贫人口、灵活就业登记人员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强制戒毒人员及社区服刑人员等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申请渠道: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可自行注册登录或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经办综合服务大厅”,进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申报。
技能提升补贴
主要内容:按照初级(五级)元、中级(四级)元、高级(三级)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取得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属于我省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的,补贴标准上浮10%。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年12月31日。
适用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
申请渠道:智慧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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