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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骏转型金融将在高碳企业转低中发挥中

来源:再就业 时间:2022/10/5

中新经纬7月14日电题:转型金融在高碳企业转“低”中将发挥中长期作用

作者马骏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北大国发院宏观与绿色金融实验室联席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

近年来,中国绿色金融体系发展迅速、不断完善,在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大多数高碳行业的转型活动未被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畴,企业在低碳转型过程中难以有效使用金融工具降低融资成本,甚至面临融资障碍。建立转型金融框架,以解决高碳行业和企业在转型过程中的金融支持问题,是顺利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然选择和急切需求。

为什么要搞转型金融?

其中在政策框架方面,有两类政策至关重要。一类是经济政策,通过市场化机制进行资源配置;一类是行政性政策,将全国碳排放总体目标分解至地方。这两类政策需要有一个协调机制,正在逐渐磨合过程中。

从金融角度来看,中国金融学会绿金委测算,在“双碳目标”背景下,中国未来三十年绿色低碳投资累计需求将达万亿元。这些钱需要投到能源、交通、建筑、工业等领域。比如,在能源行业,年之前新能源汽车销售量将大幅上升;绿色建筑领域,未来会有更多的符合近零排放要求的建筑等;工业领域工业电气化、废铁利用、电弧炉利用、水泥石灰石替代等技术均需要很多投资。

当前,中国已拥有了全球最大的绿色金融市场。截至年3月,中国绿色贷款余额已超过18万亿元,增长迅速。中国境内绿色债券余额约1.3万亿元,在全球位居前列。在绿色基金领域,据不完全统计,中国也有近支绿色基金。除此之外,中国还有很多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像ABS、ETF、绿色保险、碳金融产品等。尤其是年中国绿色信贷增长了33%,绿色债券发行量同比增长%。那么,为什么还要搞转型金融?

因为如此巨大的资金需求,仅仅依靠公共资源、政府发力是远远不够的;且传统绿色金融注重支持纯绿或接近纯绿的项目,目前经济中的很多高碳行业向低碳转型的活动还得不到充分的金融支持。

比如,当前被纳入和将要被纳入碳交易的高碳行业包括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碳排放很高的老旧建筑、公路交通等,都需要在“双碳”目标背景逐步减碳。

这些高碳行业低碳转型若得不到金融支持,将产生不良后果。一是可能转型失败,或转型进程被延迟,进而影响到“目标”实现;二是一些高碳行业企业或会破产倒闭,进而其贷款衍化为银行坏账,股权则面临估值大幅下降;三是企业倒闭也会带来一些社会问题,比如裁员会影响社会稳定等。

因此,转型金融具有更强的适应性和灵活性,能够在高碳企业的低碳转型中发挥更有力的中长期支持作用。

根据我们估算,当前,中国绿色经济活动占到全部经济活动的10%左右;其他经济活动都可以叫非绿活动,其又可分为两种,一种叫可转型的非绿活动,一种叫不可转型的非绿活动。前者的市场主体有意愿、有能力也有技术路径,得到金融和政策支持就有可能转型成功;后者已经没有意愿、能力实现绿色转型,若干年后可能就会退出市场。对于这些非绿活动,我们应该建立转型金融框架,通过明确标准、健全信息披露、提供政策激励,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支持其向低碳和零碳转型。

转型金融市场实践探索

在实践方面,国际上出现了转型金融产品的例子,一个比较典型的产品为可持续发展挂钩的贷款(Sustainability-LinkedLoans)。其要求是借款方必须要有可持续目标,一般而言即减碳目标。目标能否实现与融资成本进行挂钩,而募资用途不作规定。其有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

还有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ustainability-LinkedBond),其影响力更大,参与主体更多。此外,还有数量不多的转型基金,多数在欧洲、美国,主要以股权融资方式参与。

中国也有了转型金融产品。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在SLBP基础上,于年4月推出了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LB),标示着转型金融产品在中国金融市场的破冰。此后市场上还有了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转型债券、及低碳转型挂钩债券等。

国内外市场实践虽然发展很快,各方面参与积极性很高,但是也面临着五方面问题:一是从全球范围来看,还缺乏权威的对转型活动的界定方法,容易导致“洗绿”或“洗转型”,或者假转型;二是有些金融机构因担心会被视为“洗绿”,不愿意给这些没有明确标准的转型活动给予资金支持,另外对转型活动的披露还没有统一的明确要求;三是转型金融工具比较单一,现在主要还是债权类的,股权的、保险类的工具比较少;四是很少有政策激励的机制;五是“公正转型”理念还没有得到市场足够重视。

转型金融框架的核心要素

围绕实现“双碳目标”制定转型金融框架,应该包括五大要素。

首先,是确定转型活动的界定标准。目前有两种类型,一是基于原则的界定,二是编制具体的转型活动目录。

基于原则的界定相对比较简单,适用于转型路径和技术标准不十分明确的国家和地区。国内外已经初步形成共识的转型活动界定原则包括:第一,转型活动要有明确的减碳效果,且与巴黎协定目标以及所在地区的碳中和目标相一致。第二,转型活动可以是具体的项目,也可以是更为广泛的企业经济活动。第三,转型活动在减碳的同时,不能对其他可持续目标(SDGs)产生明显负面影响(即“无重大损害原则”)。第四,转型活动的主体(企业)须设定减碳量化目标和时间表。第五,较为复杂的转型活动(如无法通过转型目录直接识别的转型活动)需要得到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转型”认证。

对于行业主管部门能力较强、转型技术路径较为清晰的国家或地区(如产业部门对转型活动已有明确要求)以及大型金融机构,可以采取编制“转型目录”的方式明确转型金融应该重点支持的活动,并根据技术发展进行动态调整。一个比较理想的转型目录应列出政府和监管部门基本达成共识的主要高碳行业(如煤电、钢铁、水泥、石化、有色、航空等)向低碳、零碳转型的各种可行的技术路径,并设定按这些路径操作后在一段时间内应该实现的减碳目标(如单位产出的碳强度下降比例)。

从长期来看,对转型活动的界定将会从基于原则逐渐过渡到转型活动目录的形式,其好处是提升界定标准的清晰度,有效减少金融机构由于担心“洗绿”而产生的不作为、不参与倾向。

其次,转型金融的信息披露要求相较于绿色金融而言更为复杂。

转型金融信息披露的主要目的是反映其所支持的主体和项目与碳中和目标一致,确保不出现“洗绿”或“假转型”的问题。

获得转型融资的企业应披露如下内容:第一,企业的短、中、长期转型战略和行动计划,包括技术路径、筹资和投资计划等;第二,企业长期转型战略和路径如何与碳中和目标保持一致;第三,企业碳排放历史数据、转型规划下未来碳排放水平和碳强度预测,以及测算方法;第四,企业内部监督落实转型计划的治理机制和政策安排;第五,各阶段转型计划的落实情况和转型效果;第六,从转型金融筹得资金的使用情况;第七,“无重大损害原则”的落实情况。

再次,支持转型活动的金融工具方面,应进一步丰富工具箱。

当前绿色金融领域已经有了包括各类贷款、债券、股权、保险产品在内的丰富工具箱。转型金融刚起步,目前主流产品是与可持续挂钩的贷款和债券。这些产品将融资条件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关键绩效指标(KPI)挂钩,以期产生激励企业转型的效果。

作为转型活动主体的高碳企业,很多本身杠杆率较高、财务状况不理想,且包括大量中小微企业。不少转型企业可能需要采用一些并不成熟的绿色低碳科技,而这些技术本身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对于这些高杠杆企业,贷款和债券未必是首选的转型融资工具,特别是需要尝试新技术的企业往往更需要股权融资。因此,有必要发展重点(甚至专门)支持转型活动的股权投资基金和并购基金、夹层基金,鼓励更多的PE、VC投资机构参与转型金融活动,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支持转型的作用。

此外,鉴于转型活动涉及许多不确定性,有必要开发支持转型活动的保险产品来帮助企业规避转型过程中面临的技术、业务和市场等风险。政府背景的担保基金可以积极开发相关担保产品,为符合条件的转型企业和转型项目提供风险分担机制,降低其融资成本。在投资组合层面,金融机构可考虑开发以转型资产为基础资产的ABS、REITs以及转型股票/债券基金等产品。

然后,转型金融的激励政策也应进一步丰富。

目前,专门用于支持转型金融的激励政策措施还很少。已有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推出的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日本央行推出的气候融资支持工具(ClimateResponseFinancingOperations)以及英格兰央行的“绿色化”企业债券购买计划(CBPS)等。当前完全可借鉴已有的绿色金融激励政策来设计转型金融激励政策。

同时,也需要根据转型金融的一些特点,研究制定一些专门用于支持高碳企业低碳转型的激励政策。如,政府有必要考虑建立专门支持某些高碳领域(如煤电、钢铁、水泥)转型的基金,重点支持这些领域的转型示范项目和用于推动转型的关键技术。

最后,转型金融框架须纳入公正转型相应要求。

公正转型是指在向低碳转型的过程中,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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