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一头连着经济大势,一头连着千家万户,是最大的民生工程。
近日,浙江省总工会印发《关于构建工会高质量就业服务工作体系助力我省“两个先行”的实施意见》,明确通过广泛开展就业招聘、就业培训、就业帮扶等举措,帮助职工群众实现高质量就业再就业。
《实施意见》明确,到年底,提供用工岗位信息不少于40万个,就业服务人次不少于60万,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参加人次超过万,资助不少于2万名职工接受大专、本科学历继续教育和技能提升。
到年,向工会提出求职需求的职工的岗位推荐率达%,有转岗再就业需求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的就业服务率达90%,在档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首次就业率达90%,转岗再就业培训后的稳岗就业率达70%。
聚焦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兜牢困难职工家庭就业底线等就业重点难点问题,《实施意见》明确7项重点任务:
广泛开展就业招聘
发动基层单位开发、提供就业岗位。以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多层次广泛组织就业招聘活动。
通过一系列举措,实现就业服务对象从年的57万人次提高到年的万人次。
引导助力技能提升
大力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到年,省级技能竞赛开展累计不少于项,乡镇以上技能竞赛累计开展1.2万场次以上,职工参赛总数超万人次;以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重大活动为主要阵地,大力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立功竞赛活动。对各类竞赛涌现出的优秀职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激励。
用好“双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对取得大专、本科学历证书和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一线优秀职工予以资助。到年,有学历提升需求且符合入学条件的一线职工中,资助不少于人接受大专、本科学历继续教育和技能提升。
扎实开展就业培训
统筹用好各级工会转岗再就业职工就业培训专项经费,适当向山区26县倾斜。从年起,省总工会对就业培训每年投入从万元提高到0万元。
积极开发与考取证书挂钩的培训课程,为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中需转岗再就业的职工免费提供菜单式培训,力争到年,帮助7万名职工实现培训后转岗再就业。
深入实施就业帮扶
对有就业帮扶需求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开展“一对一”精准就业援助。有条件的建档工会可为困难职工家庭发放就业困难期间的就业补贴,面向企业组织“虚拟岗位”认领活动,帮助对接政府开发的公益岗位,加大就业帮扶力度。
深入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暖心行动,对有就业意愿和帮扶需求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援助全覆盖。对山区26县的建档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予以重点帮扶。
推动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
积极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缴纳包括失业保险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的义务,指导和督促基层工会为符合失业保险和失业救助条件的职工获得各项保障待遇。
大力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积极参与“浙江无欠薪”工作。在制造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全面推进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全力推进新就业领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探索推进工会组建、职代会和集体协商工作“三同步”。
到年,省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县(市、区)以上产改试点企业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均达%。
全面提升保障水平
广泛开展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活动,改善职工工作条件和后勤保障待遇。到年,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工作在企事业单位、机关全面铺开,并以民营企业为主体,打造省级示范型单位不少于0家。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打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保障体系,全面实施“浙工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到年,全省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数量超过个,省级以上最美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超过0个,覆盖全省11个市、90个县(市、区)。
深入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常态化送温暖、职工医疗互助等服务保障工作,加大对因病、因意外陷入临时性生活困难职工的关心关爱。
协同打造应用场景
依托“数字工会”平台,以“就业服务”应用为载体,建设就业招聘、就业培训、就业援助等功能模块;与“职业技能竞赛”“双提升行动”“困难职工帮扶”“职工法律援助”等相关应用实时联动、信息共享,实现就业需求精准采集、岗位信息实时推送、培训课程一键智达、就业政策一站掌握、就业资源集成共享、服务信息全程流转。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省总工会将加强与卫健、人社、教育、住建等部门对接合作,助力解决职工关心的健康、托育、教育、住房等与就业相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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