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工程政策
(一)、顶尖人才(团队)
1、全职创新杰出人才,给予万元生活补贴和最高万元项目资助;
2、柔性引进创新杰出人才,给予最高万元生活补贴和最高万元项目资助。
3、全职创新领军人才,给予万元生活补贴和最高万元项目资助;
4、创业领军人才,给予万元生活补贴和最高万元创业启动资金。
政策来源:济南市关于支持顶尖人才(团队)助力新旧动能转换“一事一议”实施办法(试行)(济人才办发〔〕18号)
(二)、国家人才工程、“万人计划”,省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
1、济南市自主申报入选国家人才工程、“万人计划”、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的人选,按照国家、省人才资助经费额度给予入选人才1:1配套;
2、新来济创新创业的国家人才工程、“万人计划”、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国家和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人才,直接纳入泉城“”引才倍增计划管理服务范围;
3、对于国家人才工程专家、“万人计划”专家(杰出人才、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等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人才,原则上参照泉城“”引才倍增计划A类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资助;
4、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人才,原则上参照泉城“”引才倍增计划B类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资助。
政策来源: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16号),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1号)
(三)、泉城“”引才倍增计划
1、创新人才:A类万元,B类万元,C类50万元;
2、创新团队:A类万元,B类万元,C类万元;
3、创业人才:A类万元,B类万元,C类万元;
4、创业团队:A类万元,B类万元,C类万元。
政策来源: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1号)
(四)、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
1、入选的创新团队分A、B两类给予启动工作支持经费:A类万元,B类万元;
2、创业人才分A、B、C三类给予创业启动资金:A类万元,B类万元,C类万元;
3、对于成长性和业绩突出的人才(团队)项目,根据实际需求,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滚动支持或追加资助。
政策来源: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10号)
(五)、“泉城学者”建设工程
1、入选“泉城学者”建设工程人才,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两年管理期期满验收合格的,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授予“泉城学者”荣誉称号;
2、入选的引才单位,给予最高万元项目补贴。
政策来源: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1号)
(六)、泉城高端外专计划
围绕“四个中心”建设关键领域和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引进并重点支持名(个)左右高层次、紧缺外国专家(团队)。单个项目每年资助总额最高50万元,最多连续资助3年。
政策来源:泉城高端外专计划实施细则(济人才办发〔〕3号)
(七)、高技能人才工程
1、泉城首席技师:选拔生产一线技术技能人才,管理期4年,期间给予每名人才每月0元政府津贴;
2、高技能人才创新团队:集聚拥有关键技术、引领产业发展、带动转型升级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支持周期内团队成员创新成果不少于3项,支持周期为3年,每个团队每年给予20万元支持资金。
政策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泉城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12号),泉城高技能人才培养提升计划实施方案(试行)(济人才办发〔〕4号)
(八)、文化领域人才工程
1、泉城文化英才:着眼于培养造就一批造诣较高、成绩显著、潜力较大的宣传文化领域优秀中青年人才。每2年评选1次,每次选拔10人左右,培养期为2年。培养期内,“泉城文化英才”每人每年资助00元,课题项目等资助经费按成果和效益确定;
2、泉城文化之星:着眼于培养一批扎根基层、贴近群众、实绩突出的基层宣传文化人才。主要面向各区县和城乡基层选拔。每2年评选1次,每次选拔20人左右,培养期为2年。培养期内,“泉城文化英才”每人每年资助0元,课题项目等资助经费按成果和效益确定。
政策来源:“泉城文化英才”和“泉城文化之星”工程实施意见(济宣发〔〕16号)
(九)、泉城乡村之星
选拔优秀的农村实用人才,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人数不超过40名,管理期为4年。管理期内,泉城乡村之星每人每月享受市财政津贴0元。
政策来源:泉城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济人才办发〔〕20号)
(十)、金融高端人才
1、获评的金融高端管理人才和金融高端研究人才给予补贴20万元;
2、获评的金融高端专业人才给予补贴10万元;
3、根据引进金融人才的层次和水平及对全市金融产业的贡献,可给予最高万元的补贴;
4、对于特别优秀的领军型、紧缺型金融人才,可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办理。
政策来源:济南市金融高端人才管理办法(试行)(济人才办发〔〕15号)
(十一)、卫生健康领域人才工程
1、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引进各类临床医学、公共卫生管理、健康医疗信息化(大数据)、医养结合(医疗康养)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分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紧缺人才、特色人才4类高端人才。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全职引进的4类高端人才,跟踪考核合格后在正常薪酬收入以外,每人每年发放工作生活津贴,分别为3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连续发放3年;
2、优秀卫生计生人才培养。旨在选拔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术品行端正,医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业务能力强的卫生计生领域优秀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技术骨干。连续3年选拔优秀学科带头人30名、青年技术骨干60名。进行为期3年的重点培养,财政投入资金,分别给予他们10万/人、5万/人的培养经费,单位不低于1:1匹配;
3、学费代偿招聘医学专业毕业生。各县区根据辖区内全科医生需求情况,招聘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人员,与乡镇卫生院或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经费由县区财政承担。工作一年后取得全科(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按照学费代偿办法,给予报销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补助费,经费由市、县区按5:5分担。到年底,全市每年招聘名左右。
政策来源:济南市医疗卫生行业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济人才办发〔〕8号),济南市优秀卫生计生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济卫科外发〔〕4号),《关于济南市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济卫发〔〕55号)
(十二)、教育领域人才工程
1、教育专家(团队)。国家级教育领军人才,支持在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的全国劳动模范,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省级领航示范学校校长及其主导团队。
2、名师名校长(团队)。省级教育领军人才,支持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或教育管理等领域取得出色成绩的省部级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特级教师和“名师名校长”及其主导团队。
3、学科带头人。市级教育领军人才,支持在学生德育、学科教学、学校管理或教育科研等领域取得较大成绩的市级以上知名、特色学校的校级领导及其主导团队,国家级学科竞赛(或职业技能大赛)金牌教练,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技能名师和功勋教师等。
4、教育紧缺人才。支持我市教育改革发展中在资源配置、教育管理、教学研究、制度改革和重点突破项目中缺乏的专家型人才、团队。
以上引进的四类人才,按聘任岗位享受薪酬待遇,在全面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的同时,3年内每年给予分别7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的政府薪酬补贴,按年支付。服务期满10年以上的,分别享受一次性8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的安家住房补贴。
政策来源:《济南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济人才办发〔〕22号)
查政策,就用查策通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lczl/46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