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数差!是什么?
社保基数差是指由于单位未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如实足额申报或错误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基数,导致产生的与实际缴费基数之间的差额就叫做“基数差”。
不是每个人都需要补“基数差”。
1.确定缴费工资基数
新参加工作或失业后再就业的人员,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由机关或其他企、事业单位调(转)入企业的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时,以进入本企业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当年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以本人上一年在本企业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简单来说:老员工按照上年月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新员工以第一个月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2.判断是否存在社保基数差
参保人可通过“社会保险权益查询平台”查询打印本人历年对账单(点击下方图片,即可查看往期推文),查看每月缴费基数是否为本人上年月均工资,如存在差额,需要找该时间段的参保单位补缴基数差。
注意事项
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京劳社养发〔〕21号)第六条第一款:社保基数差最早补缴时间为年4月(含),年缴费年度(含)前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数不再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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