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看过来:这笔钱再不申领马上就要过期啦!日前,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以下简称深圳市社保局)和晶报社联合举办的第二十七届“社保大家议”论坛上,人大代表、自媒体人、失业人员代表、社保局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讨论了国家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推出的新增补贴政策——失业补助金。据悉,失业补助金最迟必须在12月31日前进行申领。深圳市社保局呼吁,希望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尽快申领。
▲第二十七届“社保大家议”论坛活动现场
申领截止期限为年12月31日
“失业补助金是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出的新增补贴政策。”深圳市社保局副局长李东介绍说:“按规定,为了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生活,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一是在深圳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二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深圳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据介绍,与失业保险金不同,失业补助金是有申请时限的。深圳市社保局社保业务处副处长曾智介绍说:“失业保险金申领属于长期政策,符合条件即可按规定申请;失业补助金申领是针对疫情出台的阶段性失业保险扩围新政策,申请时间为年3月-年12月。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最迟必须在12月31日前进行申请,否则将不能再申领。”
谈及失业补助金与失业保险金的区别,李东分析说,两者在申请时限、申请条件和待遇标准等方面都不同,参保人在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情况下,若符合失业补助金条件可以申请。“两者可以视为是互补关系,不能同时领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它失业保险待遇。”李东介绍说,年3月-12月期间,若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可以按规定再申领失业补助金。
呼吁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尽快申领
李东表示,申领失业补助金现在已进入倒计时,希望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抓紧时间尽快申领,千万别错过。“今年受疫情的影响,有不少参保人失业了,生活没有保障。正因为如此,国家才迅速出台了这个政策,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领取了失业保险金之后仍没有找到工作无法保障生活的参保人发放失业补助金。”他呼吁说:“这个政策将执行至今年12月31日。符合相关条件目前还未申领的参保人,不要错过机会,可以尽快通过深圳市社保局对外公布的各种渠道来申领,我们会快速审核、发放。”
有哪些领取方式呢?据介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以选择线上或是线下申请。其中,线上渠道有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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