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人社局立足实际,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职业培训的具体部署,把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积极整合辖区资源,充分发挥企业、社会机构作用,着眼服务提档升级,加大新增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力度,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从严把关,确保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化。采取资料审核和实地查验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新设立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监管,确保培训机构硬件设施、师资队伍、课程设置以及教学方向等符合政策要求和现行体系标准,并强化后续跟踪,定期开展培训质量鉴定考核,确保培训质量。进一步强化技能培训。以提高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为目标,有针对性的设置技能培训专业,制定培训实施方案,充分发动全社会力量开展技能培训,开发选定适合下岗失业人员及广大参训农民自谋职业的技能培训项目。建立培训与用人单位的信息联络平台,加强培训机构与企业、行业等用人单位的联系,大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增强培训的实用性、针对性、有效性,促进培训与就业的紧密结合。实施分类指导培训。以劳动力市场为导向,根据参训人员年龄、文化程度、求职愿望,有针对性地分类实施培训。对具有较高文化的大中专毕业生,应组织其参加新技术领域的培训;对技能单一、文化基础较低的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籍人员,可选择技能相对简单、就业面广的劳动密集型职业技能培训;对年龄较大就业困难人员,组织参加家政服务等方面的培训。积极打造品牌培训。创建品牌培训是规范和发展特色培训,全面提升未就业人员品牌就业的重要措施。按照每培训机构都要选择1-2个特色工种作为开展品牌培训的基本要求,在全县打造一批技术特色鲜明、适应市场用工需求、优势明显的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品牌。利用品牌专业的优势和影响,形成职业技能培训的规模和辐射效应。建立完善各项培训鉴定制度,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的意见》,全县1定点培训机构全部建立起“课时管理制、督导员负责制、班次百分考核制”和培训质量与指标下达挂钩的“三制一挂钩”制度,培训质量明显提升。推进技能岗位对接。建立培训机构与职业介绍机构密切联系机制。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通过多种方式,公告定点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信息,并开设培训窗口,提供培训指导,帮助为就业人员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培训专业参加培训提高技能;对培训合格取得就业培训结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为就业人员,职业介绍机构要根据其所学专业技能,优先推荐就业。继续实施“技能岗位对接行动”,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开展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就业指导、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工作,切实帮助未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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