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外籍员工社保的四个相关问题
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外国人选择来中国发展就业,那么,一系列雇佣问题应运而生,中方雇主是否有义务向所雇佣的外籍员工提供社会保障相应缴款?外籍员工是否有权利享受中国的社保相关福利?今天,本文将会跟大家详细说一说关于外籍员工在中国企业内就业社保缴纳的一系列相关常见问题。
1.企业必须为外籍员工缴纳社保吗?
答:自年10月15日《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出台后,企业必须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外籍员工参保五险: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特殊情形:
与我国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双边或多边协议国家国籍的在华就业人员,在其依法获得在我国境内就业证件3个月内提供协议国出具参保证明的,应按协议规定免除其规定险种在规定期限内的缴费义务。
2.企业应在什么时间给外籍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若不办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答:(1)企业必须在发放外籍员工就业证之日起30天内申请社会保险登记。
(2)如果企业未依法为外籍员工办理保险登记,外籍员工与中国员工一样享有向社保稽核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企业将有可能面临被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企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被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3.已在国外缴纳社保的外籍员工,还需在我国缴纳吗?
答:依据情况而定。
如果外籍雇员所在国与中国签署双边或多边社会保险金协定,协议局提交的保险凭证有义务在取得中国就业证后3个月内按照协议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保险费,应当免除。如超过规定的保险种类和期限,应当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否则,中国必须缴纳社会保险。
目前,我国已与德国、韩国、丹麦、芬兰、加拿大、瑞士、荷兰、法国、西班牙签订了双边社保协定。例如,德国公民和韩国公民在我国境内就业的,提供参保证明,可以分别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德国)和基本养老保险(韩国)。
4.外籍员工能否享受社保待遇?如果该外籍员工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职的,社会保险如何处理?
答:外籍员工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保留在中国,再就业时,累计缴纳期限,个人以书面形式解除社会保险关系时,可以一次性缴纳社会保险账户。
外国人死亡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在中国海外,每月获得社会保险待遇的外国人至少要向每年获得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中国驻领事馆签发或在国内机关、填写公证证明书的存在证明并且需得到大使馆的认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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