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举措”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
兴安盟公安局推出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32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会议和盟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适应我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结合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兴安盟公安局推出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32条措施。
一、车驾管业务
1.设立疑难业务服务岗。交巡支队分管领导、车管所负责人、业务骨干轮流坐班服务岗,针对车管大厅窗口业务人员无法解决的车驾管疑难业务,亲自接待办理,第一时间为群众答疑解惑、服务到底,确保办事群众不跑第二次。
2.实行“错时办理”服务模式。通过流动车管所周六、日出行,提供“错时办理”服务,为工作时间与车管所重叠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办理业务。
3.城区警务工作站增设相关交管业务。将补换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补换领、小型私家车免检等业务延伸至城区警务工作站受理,进一步缩短服务半径,方便辖区群众就近办理。
4.开通机动车登记证书补换领“视频委托”受理渠道。通过“兴安车管”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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