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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年1600元,新一轮劳动预备制培训

来源:再就业 时间:2023/6/26

本文转自:掌上青岛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21日讯日前,青岛政务网发布了《关于做好劳动预备制培训人员生活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对新一轮劳动预备制培训人员生活费补贴的政策变化、补贴人员范围及标准、申报与拨付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解读。

1.新一轮劳动预备制培训人员生活费补贴政策与上一轮政策都有哪些变化?

答:因青人社字〔〕号文件,已于年10月31日到期。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劳动预备制培训人员生活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6号),出台了新一轮劳动预备制培训人员生活费补贴政策,新政策在原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对享受补贴人员范围进行调整,将青人社字〔〕号文件规定享受补贴的人员范围,调整为《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确定的,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

2.享受生活费补贴的人员范围及标准?

答:青人社字〔〕26号规定,青岛市各技工院校招生的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按规定办理技工院校全日制学籍注册的,参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的80%,给予两年(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的生活费补贴,生均每人每年元。

3.劳动预备制生活费补贴与国家助学金冲突吗?

答:青人社字〔〕26号规定,对已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的人员,不再享受本生活费补贴。

4.享受生活费补贴人员如何进行备案?

答:青人社字〔〕26号规定,各技工院校在年度招生结束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技工院校学籍注册手续后,于当年的4月30日、10月30日前,将当年新招生且符合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费补贴条件的人员信息,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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