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再就业以后如何交纳个税?那么自己的退休金是不是也要计算到个税里面呢?众所周知,退休人员是可以获得一份基本养老金的待遇,那么如果退休人员继续返聘也就是所谓的再就业以后,加上自己养老金的待遇,他的这个实际的,工资收入相对来说是比较高的,所以说是不是全额都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呢?这完全不是这样子的。首先作为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来讲,那么退休金无论你领取多少钱,不论是超过元还是没有超过元,都是完全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也就是说,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是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都是可以拿到手里的一个全额工资待遇。但是你返聘到企业单位,继续工作那么你实际的收入来源,就要根据个人所得税的要求来交纳这个个人所得税了。新的个税法规定,超过元以上的一个收入待遇,那么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你返聘到工作单位以后,那么你的实际收入,每个月超过了块钱以上,那么就要交纳个人所得。因为毕竟你返聘的工作单位以后,你的个人社保费用是不需要扣除的,所以说你拿到手的工资实发工资就是你的应发工资,所以说,一旦要超过元的一个待遇的话,那么就要扣除这个个人所得税。所以说个人所得税,是根据这个每个月发放工资的一个起征点来确定的,新的个税法规定的是元以上,那么每个月的收入超过元,需要交税,如果说你每个月的收入没有超过元,那么就不需要交这个个人所得税了,也就是你的全额一个工资待遇正常的工资待遇,领在手里就可以了。个人所得税,主要是自己的一个工资报酬,如果说你这不属于工资报酬的话,比如说是一种劳务报酬,那么相应的扣除的比例就会多一些,但是是以劳动合同关系形式确定的工资报酬的话,那么按照元以上的起征标准来扣除自己的一个,个人所得税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所以说自己的养老金待遇,是完全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这一点是完全不用担心的。退休人员基本上都是有一份双份的收入,自己在领取退休金的同时,又可以享受到一个再就业的工资收入来源,当然你这个再就业的工资,如果超过元的话才需要交这个个人所得税,如果不超过元,那是无需交这个个人所得税的,对你来说你拿到的工资,就会是没有扣除个人所得税的。那么就算超过元的工资待遇部分,实际上扣除个人所得税也并不是很多,每个月可能也就是几十块钱,甚至是不会超过块钱。除非你的月收入在块钱以上,那么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才会超过多块钱。所以对于一个月收入如此高的人来说,那么扣除这么一点点的个人所得税,完全是可以忽略不计的。感谢阅读,每天讲点退休知识那点事儿,本人专注于社保和退休领域,有喜欢我文章的小伙伴可以加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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