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参保缴费满1年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按50%执行。失业补助金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参保缴费不满1年且申请时仍处失业状态的农民工,按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发放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上述政策保障范围均为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申领受理时限:年12月30日
联系-5336069-
申领单位:镇安县工伤失业保险经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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