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加快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服务的通知》,取消半年等待期限、多次认定等程序,认定办理时间由原来的15天缩短为10天,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和获得相应生活保障。
流程简化后,《就业创业证》线上线下都可以办理。线上登录河北人社APP自助办理《就业创业证》,取得电子凭证,线下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照片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即时办理。
对符合“”人员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享受过公益性岗位和一般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社保报销的就业转失业人员,有营业执照或在企业担任监事、理事、董事等职务注销证后的人员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前办理失业登记后需要等待半年才可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流程简化后,这几类人员不需要等待,凭相关证件即可申请办理。
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按照以前程序需根据相关情况多次认定,比如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本年度没有享受如公益岗位等扶持政策的,下一年需要重新认定。按照简化后的流程,除再次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外,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无需重新认定。
据市人社局相关人员介绍,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需符合下列条件:符合“”人员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连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且12个月以上未就业人员;毕业5年内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中专毕业生(享受城镇、农村低保户及建档立卡户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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