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罪犯在服刑期间只要是无有从新再犯罪的,并且是积极培合监狱进行改造的罪犯,等到刑满出狱以后,应该消除他的一切犯罪记录。不应该像紧箍咒一样,永远牢牢的套在他的头上,让他从新的生活开始上蒙上阴影,对他从新溶入到社会有好处。但是作为那些屡教不改的重犯,不应该消除犯罪记录。
因为这些罪犯所犯的罪刑,在法律上已经使他得到了惩罚,通过在监狱中失去了人身的自由以后,作为每一个罪犯都会从内心中得到忏悔,出去以后要好好的做人。要尊纪守法,不会再去从新犯罪。好多罪犯都是因为过去不懂法,才犯罪进了监狱。通过进了监狱以后的罪犯,可以说他们在服刑期间,都会学到一定的法律知识,服刑期满出狱以后是不会再犯罪的。
做为罪犯出狱以后,只有在公安机关单位内部应该留有犯罪记录。不应该在带到社会上,做为一生的污点。因为这对他出狱以后从新走向人生的生活道路有好处,特别是再就业上。为什么只在公安机关留有犯罪记录,这对那些屡教不改的重犯,可以查找到以前的犯罪事实,是对从新犯罪的从犯在重判加刑上的依据。所以我认为对于那些刑滿出狱的罪犯,出狱以后,应该消除犯罪记录,不能让紧箍咒永远伴随着他。这对社会和谐共生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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