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在退休后,出于经济条件或个人能力等各方面的原因,都想要再次上岗,更何况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也有提到,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因此退休老人再就业的问题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到了退休的年龄,无论是选择安度晚年还是继续发光发热,都是大家各自的选择,就“再就业”而言,其实我们仍然或多火烧的面临着一些问题,想要再次上岗的朋友们需要多注意一些。今天我们就来简单地说说,老年人再就业时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第一,工作岗位
大多数想要再就业的朋友,想必都面临过这一问题。的确,如今想要找一个合适的工作,即便是年轻人也并不容易,更何况对于老年人来说,许多工作岗位都有年龄的限制,而一些没有具体年龄限制的岗位,总以体力、反应能力、灵活度等各种各样的理由将自己拒之门外。老年朋友想要再就业,不仅需要自己有良好的身体条件,以及工作能力,同时还需要社会各个企业给予一定的机会。正如《意见》中所提到的那样,“在学校、医院等单位和社区家政服务、公共场所服务管理等行业,探索适合老年人灵活就业的模式”,并且“鼓励各地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医院的老年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创业指导服务”等等,例如一些地区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大家学习技能以便再就业,一些社区也为老人再就业提供了志愿岗位。所以大家在再就业时,也不要太过局限,除了自己原本的职业外,还可以找一些与职业相关或自己所擅长的其它工作,要抓紧机会,这样才能找到合适的工作。
第二,劳动保障
通常来说,我们在入职时会与工作单位签订一个劳动合同,但是如果自己已经办理退休,开始领取养老金后,我们就无法在签订劳动合同了,在再就业时,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那么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就需要大家的注意,签订劳动合同后是由《劳动法》保障大家的权益,而劳务合同过去按照《合同法》,现在按照《民法典》中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大家的权益,两者在用人单位给员工的劳动保障、工伤保险以及福利补贴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所以这就要求大家在签订劳务合同时,要仔细确认工作期限、工作薪资、相关保障以及违约问题等内容是否与约定好的一致,以便日后出现侵权问题时可以用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三,个人意识
虽然大家都是诚心找工作,可总有一些不怀好意的人,并没有拿出用人的诚意,甚至有些人利用中老年人对于法律意识的淡薄,骗取劳动力,恶意拖欠、克扣大家的工资,甚至称申请仲裁也没用。所以这就需要各位再就业的朋友们,在求职时一定要谨慎、小心,如果产生劳务合同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律援助中心或寻找律师咨询,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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