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校园招聘会现场。图源:新华社
随着各大高校毕业典礼结束,毕业生们纷纷开启了自己的职业生涯。年轻人初入职场,在感到欣喜的同时,一定也要熟悉和掌握劳动权益保障的基本技能。本版邀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的田璐法官,通过实际案例,讲一讲职场新人应该避开哪些“坑”。
案例一
填写入职登记表就不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小武于年7月27日入职北京某商贸公司,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小武最后出勤至年4月30日。小武主张北京某商贸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向其转账支付年7月至12月的工资,北京某商贸公司监事马某某通过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lff/13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