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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最多可领取6个月最全申领指南

来源:再就业 时间:2023/6/14
绘图沈江江

失业补助金领取时间延长到年3月31日啦!近日,不少市民听说失业补助金的领取即将在年底结束,因此出现集中申领的现象,一度造成我市人社部门业务办理窗口排长队的情况。对此,市人社部门表示,失业补助金领取时间将延长3个月,扬州市民不必扎堆申领。

本报记者整理了一份“最全申领指南”,快来看看吧!

哪些人可以领取?

已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不可再领

市民:10年前失业后就一直没有重新就业,现在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吗?

回复:如果当时因个人主动辞职或缴费不满1年而无法享受失业保险金的,这次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如果是单位改制,已经领取一次性安置费,选择自谋职业的,就不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同时,失业补助金不可以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

那么,符合哪些条件可以享受失业补助金呢?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参保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

这两者可兼得吗?

先领失业补助金,再领灵活就业补贴

市民:我现在正在领取“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同时在就业服务中心柜台申请“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了,是否可以先享受“失业补助金”待遇,之后再继续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回复:可以先领取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享受期满,无需重新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申报社区提交申请,可继续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往后顺延。

明年再就业还能申领吗?

可以,延长的只是受理时间

市民:今年一直处于失业状态,听说失业补助金受理时间延长到年3月31日了,如果明年1月份重新就业了,还能申领今年的失业补助金吗?不在扬州市区的,是否也执行“失业补助金受理时间延长”的政策?

回复:可以的,延长的只是受理时间,政策实施时间依然截至年底。江都区、高邮市、仪征市、宝应县是独立失业保险统筹区,失业补助金由统筹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详情请联系相关地区。

能一次性发放吗?

根据政策可以向前补发

市民:失业补助金按规定是按月支付,能否一次性发放?若通过线上平台申领的失业补助金待遇,一般审核需要多长时间?

回复:根据人社部相关政策口径,可以向前补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至参保地的就业管理部门失业保险金申领窗口,也可通过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扬州人社”官方App,申领失业补助金。若通过线上平台申领的失业补助金待遇,一般审核需要3-5个工作日。

可领多长时间?

最多可以领取6个月

市民:我是年4月份失业的,11月份重新就业,那我可以补领4-10月份的失业补助金吗?自己单位是在开发区缴纳的失业保险,开发区的失业补助金是在扬州市本级申领的,在线上申领失业补助金时,参保区域是选“开发区”还是“扬州市本级”?

回复:可以,最多6个月。参保区域直接选市本级。

参保缴费有年限要求吗?

参加过即可,不满一年元/月

市民:参加过失业保险,因缴费年限不足15年,无法办理退休,目前仍未就业,是否可以办理失业补助金?

回复:可以。申领地区以最后工作参保地为准,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元/月,如缴费不满一年,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元/月。

失业补助金通过省社保卡发放,失业人员申领失业补助金时,需持有已激活开通金融功能的省社保卡,如已经持有,无需重复办理;失业人员如无省社保卡,需就近前往市区社保卡办理网点(银行或社保中心等社保卡发卡机构)办理,并激活开通金融功能。记者陈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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