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河南日报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王雪娜通讯员李道盛
8月11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年度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保岗稳岗、助企纾困。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此次返还政策需满足,在洛阳市范围内依法参保登记、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并足额缴费,欠费企业在补缴欠费后可纳入返还范围;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其中,下列3类企业不予发放:审核时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官方机构查询“中国信用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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