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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桂平(中南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贾钰(中南大学社会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我国的老龄化趋势已经进入到一个比较严重的阶段,在社会抚养比例失衡和养老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开发低龄老年人的再就业潜能变得十分重要。而老年人的再就业开发离不开社会保障机制的完善,其中老年人的收入调节机制和就业歧视保护是影响老年人再就业质量的重要因素。我国目前在老年人收入调节和就业非歧视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工资和福利给付标准不清晰、税收调节的法律内容单薄且缺乏整体规划、就业歧视现象严重且缺乏切实可行的法律保护。因此应该针对这些问题出台和完善相应的法律和政策,具体体现在:明确再就业老年人的劳动者身份、出台专门的工资认定标准和收入调节法、通过企业-高校对接,为再就业老年人提供专门化的教育培训、出台专门的就业歧视保护法、加强思想文化建设,塑造积极的老年人形象、明确和拓宽老年人就业歧视保护的司法救济。
关键词:老年人再就业收入调节就业非歧视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的老龄化趋势正在日益严重。年我国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人口结构从成人型进入老年型仅仅用了10多年的时间。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截止到年年底我国的老龄人口比例已达到总人口的18.1%,自然增长率下降为3.34%,老龄化进程进一步加剧。《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提出,到年以后,我国将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老龄化人口将达到总人口的31%,约是儿童人口的2倍。虽然我国老龄化进程严重,但老年人再就业的趋势也不容乐观。根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的报告,截至年,城市老年人(指满60周岁)的再就业比例为10.1%、年为9.7%、年为9.18%。再就业的比例逐年降低。而老年抚养比则从年、年、年、年逐步提高,分别为9.9%、10.7%、14.3%,16.8%。而年则达到28.3%。这意味着在我国的老年劳动力资源被大量浪费的同时,年轻的劳动人口将承担越来越重的生活压力。如何面对老龄化带来的人口红利消失及解决随之而来的老年人就业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刻不容缓的命题。
二.老龄化就业及其福利治理研究综述
(一)老年人再就业的国外研究现状:治理老龄化的两个发展模式
治理老龄化问题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就是调节人口抚养比,在欧洲社会,普遍采用的做法是:发掘老年人口的就业潜力,增加老年人的劳动参与。而其中发展的两个模式,即:以社会主义民主国家为代表的“高福利高就业”模式和以自由主义国家为代表的“低福利高就业”模式,较为注重老年人的再就业,并且以提高就业率为发展目标。虽然这两种模式具有一定的特定性,在不同国情的国家难以大面积推广,但他们在如何规划和开展老年人再就业、解决老年人再就业过程中的必要问题等方面依然具有较为显著的成效,值得我国加以借鉴和改良。
“高福利高就业”的发展模式是由以威赫根为首的荷兰学者,以“灵活保障”理论为核心而发展起来的实践成果,这种发展模式注重雇主与雇员关系的灵活性与保障性,很好的平衡了福利国家体制僵化与福利过剩的问题。以冰岛、瑞典等为代表的北欧国家是福利性养老保险制度的代表,它通过实行弹性退休制度以及除国家基础养老保险以外,鼓励企业和个人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方式延迟退休时间,完善退休环境,同时出台诸如再就业保障,禁止年龄歧视、雇佣补助金等积极的法律和就业政策提高老年人的就业积极性。
“低福利高就业”的发展模式是以“剩余型福利”为取向的。以蒂特姆斯、巴尔、艾斯平等人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在这种福利模式下,国家只有在个人的福利不能通过家庭和市场得到满足时提供服务,因而国家福利的提供一般针对社会边缘群体,发挥社会救济的功能,而这正是济贫法的传承。以美国、澳大利亚为代表的自由主义国家是主要实行面向贫困者的补缺式福利的典型代表,建立政府养老为主,雇主和个人退休储蓄为辅的养老制度。其中政府养老金设立了必须满足一定年限的缴税才可以领取的门槛,而对雇主和个人储蓄方面的养老金实行减税免税等福利政策。而这就使得人们一旦退休之后的福利将远远低于还在工作的时候,从而激励老年人延迟退休和再就业,同时也出台诸如禁止年龄歧视、社区服务雇佣、延迟退休补助等再就业政策和法律。
这两种模式的发展方向虽然有所区别,但对提高老年人再就业方面都各有可取之处,尤其是在政策的指向性方面,“高福利高就业”模式通过激励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再就业的环境和就业之后的各种权利保障,“低福利高就业”模式则通过抑制的方式迫使老年人进行再就业,与此同时两者都十分注重再就业渠道的建设。依据老年人的身体和心理承受能力,选择以及链接合适的再就业岗位是提高老年人再就业成功率的重要方面。依托于政府或社会组织的老年人雇佣支持网络是目前实用性比较好,发展较为成熟的再就业体系。例如日本的“银发人才中心”是立足于当地社区的就业帮扶与信息平台,该平台联系了有就业意愿的老年人和有招工意愿的企业,根据注册老年人的能力提供相应的就业辅导和链接合适的工作岗位,人才中心的运作由政府、健康福利部门共同负担,其创办的目标是通过简单的社区工作来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德国的“Perspektive50plus”是立足于国家的就业服务政策,该政策一方面通过提供岗前培训和技能教育来提高老年人的就业能力,另一方面通过为老年岗位提供工资补贴来降低企业的雇佣成本,同时还出台带薪休假的制度,以此来帮助长期失业的老年人重返工作岗位;美国的“返回工作50+”计划是立足于社区中介机构的再就业政策,该计划通过社会组织与社会中介机构的配合为以前从事中等收入工作的,再就业前景困难的工人老年群体提供诸如就业培训、就业信息、营养补助、住房援助等服务,其中也设立了专门面向失业老年妇女的“妇女经济稳定”计划,为老年妇女制定特殊的保障政策和就业指导。
(二)老年人再就业的国内研究现状:对现状的分析与未来的展望
老年人再就业研究在我国起步较晚,研究主要集中在老年人再就业的现实困境与再就业的可行性上。
在现实困境上,肖兴政、张露馨、吴香雪等认为老年人就业能力的高低和就业意愿的强弱是影响老年人再就业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来提高老年人的就业热情,开发老年价值,实现老年人就业意愿与就业能力的匹配;江维、黄玖琴、顾彤等认为增加退休后的经济收入是老年劳动力重返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因,但老年人在寻求工作机会上面临一定的困难,其中最主要的困难就是就业渠道的缺乏,大多数老人只能通过熟人介绍的方式寻找工作;吕思惠、王婷、张学艳等认为老年人再就业一方面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老年人的正当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另一方面,我国“尊老爱老”的美德以及“孝文化”传统认为老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都不适合高强度的工作,并且他们已经为儿女和社会操劳一生,晚年应该回家安度,不应该再投身社会工作,而这样的传统观念阻碍了老年人再就业的推广。
在就业可行性上,赵书敏、刘叶等认为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庞大,有就业倾向的老年人数量与用人单位的招工需求相契合,老年人希望从事的岗位,薪酬与用工单位能够提供的岗位和薪酬也基本契合;吴卫红、李朋波等认为我国老年人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较强的责任心,丰富的人脉资源,并且大多数老年人再就业时会选择自己熟悉的或曾经从事过的岗位,因此人力资源开发的成本比较低;石灵云、谢孝忍认为身体健康的,受教育程度在初中及以上的低龄老年人的再就业意愿更加强烈,他们的就业前景也比其他类型老人更高,更容易被用工单位接受。
由于处在现实困境与可行性探索的发展阶段,我国的老年人再就业领域发展尚不成熟,且我国既不具备欧洲福利国家那样涵盖公民经济和社会基本需求的福利服务,也没有以美国为首的自由主义福利国家一样发达的社会组织,因而“高福利高就业”和“低福利高就业”的发展模式均不适用,因此在实际讨论和适用中,我国主要以西方的两种发展模式为借鉴,取其部分加以杂糅。其中主要的倡导为延长退休年龄、通过政策奖励的方式鼓励企业聘用老年职工、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相关立法、通过改革退休制度激发老年人的再就业欲望。
总之,现有的研究普遍认为我国老年人拥有很大的再就业潜力和再就业优势,而开发老年人再就业市场对治理我国老龄化问题具有显著效果,但是要落实老年人再就业,提高老年人的就业质量,仍然存在诸多难题。除却前文所提到的就业意愿、就业渠道、就业权益等问题,笔者认为老年人的收入调节以及再就业歧视问题也应该作为难题之一加以重视。作为未来可期的新兴劳动力,老年人进入劳动力市场仍然存在许多身份上的质疑以及权益保护上的缺失,也不能影响年轻人就业,而根据学者们的研究可以发现,老年人进入劳动力市场,除了时代的需要以外,更多情况下是为了维持经济生活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而这就需要社会提供一个可以保证他们劳动者身份以及权益的环境。对老年人收入调节的探讨,正是针对如何依据再就业老年人的特殊性制定合理的报酬,从而保证普通劳动者与再就业老年人在报酬获得上的公平性,而就业歧视问题不仅仅涉及歧视本身,它很有可能作为影响再就业的一个因素渗透在老年人再就业的方方面面,是必须重视以及加以解决的。由此,本文从老年人再就业的收入调节问题和就业非歧视问题入手,通过梳理和分析现阶段我国在这两方面的政策法规及存在的问题,试图为这两个部分的政策制定提供建议和思路。
三.理论框架
老年人再就业问题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方式之一,其研究涉及经济学、人口学、社会学等诸多领域,不同研究领域均有其独特的研究视角和理论框架。
(一)经济学:人力资本理论
人力资本理论是研究劳动力资本投资及其收益的一种经济理论,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通过研究农业经济问题就注意到了人力资本,第一次系统地提出了人力资本理论,人力资本是劳动者知识技能与体力的总和,它是为提高劳动者的能力而进行投资所形成的资本。由于对人力资本投资所获得的收益远远大于物质资本,因而它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也是资本积累的重中之重。他认为人们对人口问题的研究应该同时注重质的方面和量的方面,古典经济学的劳动同质的观点是忽视了人力资本异质性的错误成果。而资本的量的方面涉及社会中的劳动者人数、劳动时间以及劳动者在社会中的占比,质的方面涉及劳动者自身所具有的知识、技巧手段,对所从事工作的熟练度等,因而对人力资本的投资,应当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出发,主要可以分为医疗卫生、员工培训、教育培训、学习项目培训以及个人以及家庭适应对改变工作的机遇的迁移五个方面,其中教育投资是提高人口质量,促进投资收益的核心。
因而经济学领域是以人力资本为研究老年人再就业问题的中心,它通常通过肯定和发掘老年人的潜在资本,诸如体力、技能、熟练程度、接受教育后的能力激发等,从提高人力资本的质和量的角度出发,以说明老年人再就业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和探索促进老年人再就业的有利因素而展开研究的,因而延长退休年龄、倡导技能教育培训、认为低龄老年人的过早退休是对人力资本投资收益的浪费、开发老年人的人力资源等,是经济学领域中开展老年人再就业研究的主要命题。其中,回应了终身教育的重要性及重视教育人力资本和健康人力资本。
(二)人口学:积极老龄化理论
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产出性老龄化是人口学开展老龄化研究的重要理论视角,该理论强调老年人应该培养积极的生活态度,为实现生活质量的提高而参与社会的、经济的、公共的、文化的、宗教的、劳动的等公民活动。积极老龄化肯定老年人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因而社会应当保障老年人应有的权利。积极老龄化的核心是健康、参与和保障,为了实现老年人的健康和保障诉求,必须促进老年人的社会参与。而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实现,积极老龄化认为,在于老年人所掌握的知识以及随之而来的社会竞争力,这种竞争力越高老年人的社会参与能力越高,从而老年人能够更好的提升他们的幸福感和生命质量。积极老龄化最大的贡献在于它否定了消极的老龄观,从开发老年人自身的积极性入手,让老年人自愿自发的参与到自我价值的实现过程中,这种理论视角把发掘老年人的潜在价值从外部转为内部,是对主张老年期是结束社会活动和关系保持的“脱离理论”的回应。
因此积极老龄化多研究影响老年人开展社会参与的因素;社会提供的健康和服务指标;老年人对他人、社区,社会活动的看法,归属感,依赖程度;政府对保障老年人权益而出台的各项政策支持,如老年职工的工资制度,老年人就业政策等。从而从老年人的心理、生理特点入手开展社会服务,提供专业化的照顾,消除非老年群体对老年人的偏见,为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提供更舒适的社会环境。
(三)社会学:年龄分层理论与生命历程理论
年龄分层理论与生命历程理论均是把老龄化进程放在社会结构和个人历程之间而讨论老龄化问题的,不同的是年龄分层理论把在不同年龄中的同期群体进行比较,分析他们在不同社会年龄阶段的社会心理特质。在这种理论视角下不同年龄段在社会中所具有的文化建构含义往往影响着这一年龄段老年人的社会地位和心理特征,不同年龄在社会中的建构意义往往成为判断该年龄段老年人社会意义的标准,如老年人的污名化,自我认同等等。
而生命历程理论的分层标准则不仅仅局限于年龄这一个变量,它将社会个体的整个生命历程与其所在的社会结构、社会经济、社会环境相结合,从而将老龄化研究的范围扩展到了一个更大的,跨学科的范围之下,只要社会结构是不断变化的,我们就可以研究这些变动的社会结构对个体造成的影响。这些影响不仅存在于不同的历史时间、地点,也存在于关联的生活事件对个人行为的影响中。如压力、家庭、社会风险、偶然事件、社会不平等、社会网络等等,而这些因素均会影响到老年人的权益。社会学对老龄化的研究建立在不断批判的过程中,从社会中既存的问题出发,即以问题为导向的老龄化研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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