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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没交还视同缴费,合理吗过渡养老金会引

来源:再就业 时间:2024/7/30

明明没有缴费,却在计算工龄时,按照缴费状态来核定,这种行为岂不是带来养老金的不公平?大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根本没领到过渡期养老金,岂不是吃亏了?

很多人不明白,为何60后一代人的口中总会提到“工龄”,工龄似乎并不等于缴费年限,咋回事?其实,他们那一代人的工龄是大于实际缴费年限的,所以,都以工龄为主。

这其中包含着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上述提到的,没有自己缴费,却按照已经缴费来计算的年限,多领一笔过渡性养老金,于是乎,领不到这笔钱的,养老金会少很多。

那么,问题来了,这种做法合理吗?哪些人能领到?多领多少养老金呢?

01、过渡性养老金的由来

过渡期养老金,顾名思义,就是过渡期的养老金,为什么会有这种过渡期呢?那就要从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说起。

养老保险双轨制之前,其实国企工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待遇差不多,都是单位负责养老,工资就是实打实到手的钱,虽然赚得不多,但是老工人地位确实不一般。

后来经过历史沿革,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变化,年成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于是,企业职工开启了工资扣缴费用的时代,而机关事业单位直到年10月才开启个人缴费。

于是,在年之前企业职工工作过的那些年限,从来没有交过养老保险怎么办?这段时间的工龄就成了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说年之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说,是年10月份之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另外还有早年知青下乡的年限、服兵役的年限可以视同缴费算工龄,其余人是无法享受到的。

02、过渡养老金能多领多少钱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领取过渡期养老金的人只是一部分人,更多的人是无法领到这笔钱的,那么,岂不是比别人多交了钱,少领了养老金?合理吗?

其实,视同缴费年限期间,他们只是没有个人缴费而已,并不是没有缴费,而且,当时的政策也需要个人缴费,他们也的的确确参加工作有工龄,所以,计算工龄是合理的。

问题来了,同样实际缴费20年,有的人没有视同缴费年限,有的人有视同缴费年限10年,养老金差距多少?过渡养老金怎么计算?

首先以大连为例,假如他们平均缴费指数是1.2,基础养老金=*(1+1.2)/2*29*1%=元;另外一个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基础养老金=*(1+1.2)/2*30*1%=元;

大连过渡性养老金=(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建立个人账户前年限+特殊工种折算年限)*1.4%=(+*1.2)/2*10*1.4%=元。

由此可见,因为视同缴费年限的存在,养老金增多了,体现在基础养老金的提高和过渡性养老金的领取上,按照上述案例可得,多领元,这算是这10年工龄的价值了。

03、视同缴费年限引发不公吗

有人看到这里会说,怎么可能引发不公,毕竟有差距是对的,从工龄上来看,一个是20年一个是30年,养老金如果只有多的差距,才叫不公平。所以,过渡养老金弥补了这个事,才是公平合理的体现。

不过,值得注意的一点是,过渡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全国并不统一,文中只是按照大连为例进行测算,有些地方算出来的并不高,比如说江苏计算就很特殊。

看完这篇文章,大家也应该明白过渡性养老金的重要性了。尤其是当年下岗再就业的人员,你们当年的人事档案比如说招工表等一定要在退休前找到,否则,影响自己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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