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0日讯记者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济南市人社局对疫情期间的就业创业政策进行梳理和系统发布,针对一次性用工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35个相关问题进行介绍和回答。
1.我市应对疫情出台了哪些就业创业政策?
答:通过全面梳理涉及企业和劳动者的资金扶持政策,出台了包括一次性用工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下岗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疫情防控公益性岗位补贴、扶贫车间补助、职业培训补贴、返乡创业服务站奖补、创业孵化基地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运营补贴等扶持政策。
2.哪些企业可以享受一次性用工补贴?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春节期间(年1月24日至年2月9日)开工生产的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企业名单由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供给人社部门。企业开工时间、在岗人数由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审核确定。
3.一次性用工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年1月24日至年2月9日期间企业在岗人数,按照每人每天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符合条件的企业如何申领一次性用工补贴?
答:符合条件的企业登陆山东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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