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周子勋最近,促进低龄老年人灵活就业登上了微博热搜。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8亿人,占比为19.8%。有人口专家指出,从人口结构看,未来30年是一个低龄老龄化的时期,60-69岁的低龄老年人会大幅增加,这为延迟退休、低龄老年劳动力灵活就业提供了机会。据天津社会科学院的调查显示,60-65岁的低龄老年人中有意再就业的比例为62.1%,55-59岁即将退休的“准老年人”中有意愿退休后再就业的比例为72.7%,反映出老年人具有较强的再就业意愿。有积极意义“促进有意愿、有条件的老年人灵活就业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公共管理研究室主任王伟进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整个社会来说,有利于积极开发老年人人力资源,缓解劳动力供给减少带来的挑战,同时降低社会抚养压力;对个体来说,有利于更加充分实现老年人人力资源价值,创新延迟退休的实现形式,丰富老年人生活方式,促进个人自我价值实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就业研究所研究员毛宇飞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低龄老年人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优势,促进其灵活就业有利于充实整个市场中劳动力供给数量,提高劳动力资源利用效率,还有利于养老金总体收支平衡,能缓解一部分养老金支付压力。有现实困难促进低龄老年人灵活就业有其积极的意义,但具体实现起来也面临一些困难。在毛宇飞看来,主要有四个难点亟待突破。一是适合低龄老年人灵活就业的行业、职业及岗位数量有限。类似医生、教师、研究员、文学艺术家等适合低龄老年人的职业属于少数,而大部分互联网、金融、房地产等行业及营销、宣传、技术等岗位均具有年龄壁垒,使得低龄老年人往往进入一些低技能、低门槛的生活服务业或加工制造业等。二是缺少针对低龄老年人灵活用工的法律保障。特别是在用工方式、收入水平、工作时间、社会保障方面缺少相关约束,使其就业质量较低。三是低龄老年人在身体素质、职业技能、数字化素养等方面有所欠缺。比如吸纳就业较多的外卖配送、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岗位对体力有一定要求,并且网络直播、电子商务等灵活就业岗位也需要掌握一定的数字技术。四是就业信息不对称、存在结构性矛盾等。例如,有就业意愿的低龄老年人和有用工需求的单位或个人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性,而且低龄老年人就业市场不均衡,可能在行业、职业、城市、区域之间存在一定的结构性矛盾。王伟进认为,从制度层面看,针对低龄退休老年人群、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还不完善,这大大影响用人单位的积极性。须多方发力“促进低龄老年人灵活就业需要从意愿、制度、能力等多方面发力。”王伟进建议,在意愿层面,要鼓励老年人积极发挥作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在制度层面,要完善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障制度,明确风险责任分担机制,化解用工方顾虑;同时,积极完善托幼支持体系,减轻家庭的养育负担,释放老年人的双手。在能力层面,要加强老年健康管理,积极开展老年就业方面的教育培训,加强针对老年人的就业服务,开发老年就业岗位,提升老年人就业能力。毛宇飞认为,要健全低龄老年人灵活就业的相关法律制度,减少用人单位的年龄歧视,提高就业机会的公平性。同时,完善低龄老年人灵活用工形式、合同签订、工作时间、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此外,要强化职业培训,提高低龄老年人的数字素养,搭建低龄老年人灵活就业的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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