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帮助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如何利用就业机制体制和操作平台?日前河北省印发了《关于健全促进就业体制机制和操作平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做好我省稳就业工作进行了部署。
《实施意见》明确,要认真做好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强化,财政、货币和投资等政策聚力支持稳就业;努力稳定现有就业,积极增加新的就业,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清理取消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促就业举措应出尽出,拓岗位办法能用尽用。健全促进就业体制机制,搭建横向联通、纵向联动的智能就业信息网络化操作平台,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加大投资创造就业
《实施意见》强调,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体系。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创新宏观调控方式,保持宏观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促进经济中高速增长和高质量发展,增强对就业拉动能力。
促进产业结构、区域发展与就业协同,支持现代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推进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开发更多就业岗位,挖掘内需带动就业,加大投资创造就业,稳定外贸扩大就业,培育壮大新动能拓展就业空间。
加强重点行业、群体就业支持,加大疫情期间就业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上年,农民工实现返岗复工或就近就地就业,帮助有就业意愿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现就业。加强就业援助,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保障困难人员基本生活。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加大疫情期间就业政策扶持力度,落实减税降费和援企稳岗政策,稳企业保就业。
年底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万人次以上
《实施意见》要求,着力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快技能强省建设,围绕健全培训资源优化配置、培训载体多元发展、劳动者按需选择、政府加强监管服务的体制机制,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完善从劳动预备开始,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并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
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载体多元、方式科学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百万农民工大培训,支持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不断提升劳动者素质。到年底,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万人次以上,技能劳动者占劳动者总量25%以上、高技能劳动者占技能劳动者总量30%以上,推动技能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结构更加优化,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保障各类用人单位同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实施意见》明确,持续深化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服务范围覆盖全民,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常住人口全覆盖,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可持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公共就业服务,采取线上与线下渠道相结合的方式办理失业登记。
保障各类用人单位同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用人单位可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招聘用工服务,提供的招聘信息要真实合法;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用人单位相关资质,核实发布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功能贯穿全程,详实了解劳动者就业意愿,根据其需求和能力素质进行分级,分类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全程指导,提供咨询服务。
到年底提供创业服务万人
强化创业全程服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组织开展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和成果展示交流活动,到年底提供创业服务万人。推进服务体系辐射全域,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供给体系,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平台;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支持社会组织等承接基层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完善全领域的多渠道供给机制,推动线下实体网点资源服务与线上互联网服务深度融合,实现同一业务多渠道可受理、任一方式可办结。综合考虑服务半径、服务人口、资源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统筹布局公共就业服务网点,推广“15分钟服务圈”。
《实施意见》指出,要完善就业形势监测机制。持续抓好就业常规统计,提升数据质量和时效性,多维度开展重点区域、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就业监测,加强移动通信、铁路运输、社保缴纳、招聘求职等大数据比对分析,健全多方参与的就业形势研判机制,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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