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年度济南市“科创济南”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做好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科创济南”扶持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及时通知辖区内年获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鲁发改高技〔〕号公布)的企业,按通知要求提报资料。
二、根据《关于加快“科创济南”建设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济政发〔〕14号)“就高不重复”奖励原则,已经享受过省级及以上平台奖励的企业不重复提报。
三、请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初审,于6月20号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龙奥大厦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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